专 利 申 请 受 理 通 知 书 根据专利法第 28 条及其实施细则第 43 条、第 44 条的规定,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 受理。现将确定的申请号、申请日等信息通知如下: 申请号:2024108230310 申请日:2024 年 06 月 25 日 申请人:宝武环科山西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发明人:张慧月,刘会军,龚运林,张美霞,刘鹏 发明创造名称:一种便于维护的锅炉底渣处理设备 经核实,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收到文件如下: 权利要求书 1 份 2 页,权利要求项数 : 9 项 发明专利请求书 1 份 5 页 说明书 1 份 8 页 说明书附图 1 份 7 页 说明书摘要 1 份 1 页 专利代理委托书 1 份 2 页 实质审查请求书 文件份数:1 份 申请方案卷号:ZYHH202406906YB 提示: 1.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,认为其记载的内容与申请人所提交的相应内容不一致时,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请求更正。 2.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,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各种手续时,均应当准确、清晰地写明申请号。 审 查 员:自动受理 审查部门:初审及流程管理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