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报条件:
(一)申报示范企业、优势企业的共同条件
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(以下简称国家示范企业)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(以下简称国家优势企业),应具备以下共同条件:
1.在陕西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,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,无非正常知识产权申请(注册)或已整改到位,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。
2.经营状况良好,企业诚信经营,近两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失信惩戒,以“信用中国(陕西)”网站记录为准。
(二)申报国家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
认定国家优势企业需满3年。
(三)申报国家优势企业的基本条件
1.上年度企业发明专利(申请)不低于20件(含),企业集团专利数量含其全资或控股权属企业。
2.是我省确定的23个重点产业链,即数控机床、光子、航空、重卡、生物医药、钛及钛合金、新型显示、集成电路、太阳能光伏、输变电装备、乳制品、民用无人机、氢能、增材制造、钢铁深加工、乘用车(新能源)、物联网、富硒食品、煤制烯烃(芳烃)深加工、铝镁深加工、陶瓷基复合材料、智能终端、传感器中的骨干企业。
各批次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,“专精特新”企业,近3年获得中国专利奖、陕西省专利奖的企业,或实施陕西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、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企业优先申报。
申报好处:
1.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,使企业无形资产占比越来越高。
2.提升企业外部竞争优势,获得信誉资质,增加企业软实力,比同行业竞争对手更有市场优势。
3.激励企业创造知识产权,促进技术创新,形成新产品和新技术。
4.企业灵活运用知识产权,提高产品附加值,改善市场竞争地位。
5.企业可以全面保护知识产权,防范知识产权风险,支持企业持续发展。
6.企业系统管理知识产权,提高生产效率,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。
7.政府有政策支持,获得资金补助。
资金补贴:30万
申请时间:根据当年文件通知
地址:西安市高新路88号尚品国际C幢南30层
电话:029-87308338 88855604
邮箱:25073801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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